各种原始凭证不能随意涂改。原始凭证填写如有错误,要使用正确的改错方法更正,不得涂改、刮擦、挖补或用褪色水改。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。对于文字发生错误的原始凭证,应退回原开出单位重开,或在错误处进行更正,并在更正处加盖更正单位公章及相关人员名章。对于数字发生错误的原始凭证,必须退回原开出单位重开,不可在原错误处更正。为了正确地反映和监督各项经济业务,保证核算资料的真实、正确和合法,会计部门和经办业务的有关部门,必须对原始凭证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核。审核内容有:真实性合法性→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,应拒绝受理,情节严重的应报告单位负责人。完整性正确性→对于不完整不正确的原始凭证,应退回由原开出单位补充和更正。合理性及时性→支票银行汇票时效性较强的原始凭证要仔细验证签发日期。
日期:2019-09-27
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将于2019年10月24日20:00至10月29日24:00对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进行升级。届时,相关信息系统将停机,与...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
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将于2019年10月24日20:00至10月29日24:00对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进行升级。届时,相关信息系统将停机,与... [详细]
免费热线:0371-55337527 固定电话:0371-55337527
手机:188-3712-7247 邮 箱:1228716140@qq.com
地 址:郑州市金水区金成时代广场7号楼2单元306室
Copyright © 2011-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郑州赐金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
备案号:豫ICP备16030557号
赐金会计服务